電梯使用登記
依據《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
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逐臺(套)填寫
使用登記表,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1.填全有關內容并加蓋公章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需注意檢驗日期和下次檢驗日期在檢驗報告頁,填錯作廢), 填表說明見《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第24頁。填寫完畢后,請在表格左下角打印頁打印,一式兩份,并回復電子版一份至xxxxx@163.com;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即使用單位營業執照)或者個人身份證明(適用于公民個人所有的電梯);
3.電梯產品合格證(含電梯產品數據表,如沒有可下載附件中的產品數據表填上);
4.電梯安裝監督檢驗報告(濱州市特檢所出具);
5.使用單位與符合要求的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原件);
所有材料原件(查看)、復印件(留存)各一份,復印件加蓋使用單位公章。檢驗報告只需復印檢驗結論的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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