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宣傳 結合全國各地近期電梯使用中頻發的安全事故,電梯安全逐漸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在自身加強電梯安全管理的同時,為進一步提高小區業主的電梯安全常識,促進和諧的社區氛圍.
一、電梯是保證安全的朋友
電梯是在垂直方向上的交通工具。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電梯已成為老百姓越來越關注的話題。據有關資料介紹:乘坐電梯比爬樓梯安全10倍。不僅如此,與汽車、火車等交通工具相比,電梯也是最安全的。
像任何交通工具一樣,電梯在給人們節省體力和時間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了一定的風險。為了把這種風險降到最低程度,多年來人們一直都在對電梯進行改進,使得它的安全保障措施日趨完善。
乘電梯到底有什么風險呢?
乘客在進入或走出電梯時要通過層門,此時可能會造成傷害的是跌入井道或被剪切;乘客在乘坐電梯的過程中,可能會造成傷害的是由于非正常的加(減)速度造成失重、超重和沖擊。這些危險時間發生的概率雖然不高,但后果極為嚴重,是必須排除的最大安全風險。
對電梯來說,轎廂的墜落、“蹾底”、“沖頂”和“開門走車”以及乘客的跌落等都會給乘客帶來不同的傷害。當電梯的各種功能處于正常狀態時,安全部件可以保證次類事故不會發生;在意外地發生了墜落、“蹾底”、“沖頂”故障時,安全部件能夠保證乘客安全。電梯一旦出現故障,不但要盡快排除而且要查清原因并排除再次發生的可能。為了提高電梯的工作可靠性。
為了保證電梯在任何時候都不喪失其安全功能,不但規定了安全部件由經批準的機構進行型式試驗的認證規程,而且規定了電梯在交付使用前和重大改裝后必須進行的檢驗內容;為了保證安全部件在需要動作時不至失效,標準還規定了每年一次的定期檢驗。這就使得安全部件既不輕易動作,而且再加上電梯維保單位的每15天的維修保養,現出臺的15年報廢或大修、以及我們物業公司的監督與管理使得電梯更加得安全。國家標準《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是從歐洲標準轉換過來的,我國又把它上升為強制性標準,從而使我國成了對電梯安全要求最嚴格的國家。
二、對于電梯困人的正確認識
電梯困人是指電梯因門鎖回路或安全回路斷開等、控制系統失靈或誤動作、供電系統停電以及人為等原因,造成正常行駛的
電梯突然停駛,從而將乘客圍困在轎廂內的現象。
1、電梯困人是電梯故障現象的一種表現
當電梯某個部件或控制系統發生異常時,會對電梯正常運行產生障礙,從而導致電梯困人。從這個角度講,電梯困人是電梯出現故障的具體表現。它告訴乘客,電梯出現了故障,同時也告知維修人員應即刻予以維修。
2、電梯困人是一種保護狀態
電梯困人不僅僅反映出電梯發生了故障,它還預示電梯再繼續運行會使故障擴大或發生事故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必須立即停止運行。從這個角度講,電梯困人也是一種保護狀態,就像電氣線路中的漏電保護器一樣,當線路或設備發生故障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時候,它便自動切斷電源,使設備處于失電狀態,從而保護人身安全。
3、電梯困人是設計人員出于安全設計理念而采取的一種技術措施
當電梯發生故障時,電梯立即停止運行,使電梯處于停止狀態,這是讓電梯不能在非正常狀態下運行的控制手段,是設計人員為確保人身安全而采取的技術措施。如果不是這樣,試想,假如門鎖失靈,電梯仍能繼續行駛,會產生什么樣的后果。雖然表面上看,困人不是一件好事,但它的本質是要最大限度地保護乘客的人身安全。
電梯困人對乘客而言其實并沒有什么危險,因為轎廂內有良好的通風,有求救警鈴或者電話,有應急照明(在停電時自動投入),有的電梯還有困人時的語音撫慰裝置。只要乘客放松心情,保持冷靜,采取正當的措施等待救援,就不會被傷害。當電梯困人時,只要維修人員正確操作,及時解困,就不會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在現實生活中就是因為乘客被困后未能得到及時解救,或施救方法不當才引發人身傷害事故的。從以往的事故案例來看,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以下幾點:
(1)轎廂求救設施缺失或失靈
轎廂內求救設施如電話、警鈴等缺失或失靈,會造成求救信息傳達不出去,使乘客不能與外界及時對話與交流,也會拖延解困時間,使乘客產生
(2)施救不及時
乘客被困在轎廂內,雖然傳出了求救信息,但因為施救人員未能即使趕到現場解困,又沒有任何撫慰措施,乘客較長時間被困,心情急噪不安,心理負擔加重,從而舊病復發。
(3)施救人員解救方法不當
正確的解困方法是維修人員采取安全技術手段,使轎廂就近停靠平層后開門放人。當有些住宅樓有司機操作時,司機應協助解困人員工作。不當的違規操作,也是引發事故的一大原因。
(4)乘客自救方法不當
由于被困乘客缺乏對電梯困人的正確認識,不是
放松心情耐心等待解救,而是采取不當的自救方法,從而引發人身傷害事故。
三、電梯困人的現行通用正確救援方法
1、被困人的自我實施救援的方法與誤區
2、物業人員發現電梯困人電梯故障時的正確做法
3、電梯困人的現行通用正確救援方法
4、小區物業管理的電梯困人以及故障的應急演練
四、電梯安全使用警示
(一)候(乘)梯時不要踢、撬、扒、倚層(廳)門說明:乘客在候(乘)梯時踢、撬、扒、倚層(廳)門,有可能發生乘客墜入井道或被轎廂剪切等危險,造成人身傷害事故。案例:2002年6月20日,杭州余杭某大酒店有限公司一乘客宋某由于身體疲勞,候梯時右手扶墻,左手倚*電梯層(廳)門,身體向電梯門方向前傾呈休息狀態,恰好給電梯層(廳)門施加了一定水平方向的外力,導致16樓層(廳)門非正常開啟,宋某身體重心失去平衡,墜入井道死亡。
(二)使用單位不得將帶故障或未檢驗合格的電梯投入使用說明:使用單位在電梯未消除故障或未檢驗合格的情況下繼續將電梯投入使用,極有可能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案例:2006年8月12日晚,浙江蒼南某商城1號住宅樓因17級臺風登陸帶來暴雨,由于窗戶未關,造成機房和井道大面積進水,電梯在長時間嚴重浸水的情況下發生故障而停止運行。次日一早,在明知該電梯已經出現故障情況下,使用單位仍開啟電梯投入運行。不久,當一女住戶推著嬰兒車進入電梯轎廂時,電梯在開門狀態下突然啟動運行,導致女住戶被夾在井道和轎廂之間,當場死亡。
(三)不要在未看清電梯轎廂的情況下盲目進入說明:乘客在未看清電梯轎廂是否停*在本層的情況下盲目進入,將導致人員墜落井道事故的發生。案例:2002年5月2日17時左右,浙江某印染有限公司雜工吳某乘用載貨電梯從一樓運送貨物到四樓。當他拉著車準備從四樓回一樓時,電梯轎廂實際已不在四樓,但他在未看清電梯轎廂的情況下盲目進入井道,造成連人帶車從四樓墜落至一樓底坑而死亡。
(四)使用單位不得電梯三角鑰匙交給無證人員使用說明:非持證作業人員在未經過培訓的情況下隨意使用電梯三角鑰匙打開廳門,有可能使人在電梯轎廂不在本層的情況下跨入井道,造成人員墜落事故。案例:2003年5月13日夜,臺州市黃巖某醫院職工葉某欲到醫院地下室取冰柜,因電梯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她去醫院保衛科值班人員王某處取來層門三角鑰匙。由于缺乏電梯基本常識,當她打開層門時不知此時電梯轎廂是停在六樓,于是跨入井道并從一樓墜落到3米深的地下室,造成重傷。
(五
)電梯超載報警時不要擠入轎廂或搬入物品說明:乘客在電梯超載報警后仍然擠入轎廂或搬運物品,將造成電梯不會關門,影響運行效率,情況嚴重時將導致曳引繩打滑,轎廂下滑,甚至造成人員剪切等事故的發生。案例:2000年上海某賓館從一層搬運水泥到地下二層,在電梯超載報警的情況下搬運工仍然搬運水泥進轎廂,此時電梯轎廂突然下滑,直至轎底碰到緩沖器為止,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六)被困電梯時不要驚慌,應立即呼救、耐心等待、平層出門說明:當乘客在電梯轎廂內受困時,應通過報警裝置或召修電話求救,并在轎廂內耐心等待專業人員進行救援,如貿然通過撬、扒、踢門的方式自行脫困,有可能發生事故。案例:2007年11月21日10時30分左右,浙江大學醫學院某附屬醫院住院樓一臺病床電梯在一樓上行至二樓中突然停梯,五人被困梯內。由于過于慌張,采取不當的撤離方式,在明知電梯轎廂底距地面1.5米左右尚未平層且有一定危險的情況下,盲目爬離電梯,姜某不慎從井道中墜入地下二層,造成大腿骨折和內臟出血等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七)不要在電梯內嬉戲玩耍、打鬧、跳躍說明:乘客在運行過程中的電梯轎廂內嬉戲玩耍、打鬧、跳動,特別容易導致電梯安全裝置誤動作,發生“困人”以及傷亡事故。案例:2006年上海某大學一男生獨自乘用電梯從15樓下行時,在轎廂內猛跳了幾下,導致轎頂安全鉗電氣開關動作,電梯突然停止運行,該學生頭部、手臂碰撞轎廂壁,造成嚴重受傷。
(八)不要在電梯運行中或關門過程中進出轎廂說明:電梯在運行中或關門過程中,乘客如從電梯轎廂中跑(走)出,易發生剪切事故。案例:2003年9月1日晚5時30分左右,金華市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電梯發生故障,修理工陳某帶了朋友丁某前去維修,陳某在機房短接了層門和轎門電氣回路后在7摟啟動電梯,當時7層轎門敞開,電梯啟動時,一直在轎廂內的丁某突然從轎廂向外跑時被絆倒,一直拖到三樓左右,被擠壓致死。
(九)不要讓孩童單獨乘梯說明:兒童在無成年人監護的情況下單獨乘坐電梯,因無法正確操作電梯按鈕會導致其關在電梯轎廂內,特別是在電梯出現故障的情況下無法同外界取得聯系,得不到及時營救,容易發生意外事故